黎洪(1918—1969),原名李鼎元。山西黎城西洼村人。1933 年7 月黎城第一高小毕业,考入长治师范,1937 年6 月毕业分配到黎城县李堡村小学任教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参加黎城牺盟游击队及八路军一一五师宣传队。1938 年1 月赴民族革命大学二分校学习,1939 年1 月调任第二战区警备司令部警卫总队干事、六十六师六十七团任指导员。1940 年3 月到延安,改名黎洪。1941 年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次年8 月,在反“扫荡”战斗中,不幸被俘,在狱中不屈不挠,11 月暴动出狱。在抗日战争中,参加大小战斗数十次,两次负伤。1945 年荣获晋绥军区“工作模范”奖章。1948 年11 月任华北独五旅营长,参加了解放太原战斗。1950 年1月任解放军第七军21 师民运队长,11 月赴朝作战,任志愿军炮兵三十二师政治部秘书科长,1951 年10 月回国,任沈阳炮校训练部政治协理员。1957 年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各一枚。同年转业到河南洛阳,历任洛阳地区驻三门峡办事处科长,三门峡市劳动局劳资科长、市钢铁厂副厂长、工会主席,1961年调国营396 厂任监委副书记。 |